本報訊發放個人借貸不僅要嚴格堅持面談面簽制度,而且原則上應採用借貸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物件支付。昨天中國銀監會對《個人借貸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部門規章的出臺將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個貸業務違規操作現象,特別是“假按揭”、“頂冒名”以及借貸挪用等的發生,同時確保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保護借款人和借貸人合法權益。
■個人借貸實行支付管理
徵求意見稿規定,借貸人應依據借款合同約定,通過借貸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借貸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個人借貸資金原則上應採用借貸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物件支付,比如房貸直接匯到開發商帳戶,裝修借貸直接進入裝修公司帳戶,而不是由借款人自己向他們支付。但對借款人難以事先確定具體交易物件且額度不超30萬元人民幣的借貸資金,經借貸人同意,可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如果借款人交易物件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經借貸人同意,借貸資金可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貸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借貸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帳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借貸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堅持面談、面簽防範“假按揭”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國際上個人借貸業務慣例和我國銀行長期業務實踐看,通過面談制度,可以有效鑒別個人客戶身份,瞭解借款的真實用途,調查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從而有效防範個人借貸風險。因此,《辦法》在進一步強化借貸調查環節,提出了借貸調查的具體要求和方式方法,梳理了借貸調查的有關內容和流程的基礎上,重點強調必須建立並嚴格執行借貸面談制度,確保借貸的真實性,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實、借款用途真實、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真實,嚴防虛假按揭業務的發生,從源頭上保證個人借貸的品質。
■不會增加個人借貸申請難度
《辦法》出臺後,個人申請借貸會不會更麻煩、更難辦?對此疑問,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不針對具體個貸業務品種的申請設置額外條件,而重在對借貸全過程的監測和管理,沒有抬高個人獲得借貸的門檻,因此不會對獲得授信產生影響。
在借貸用途方面,強調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明確實行借貸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借貸資金進行管理和控制,實際上,目前的房貸、車貸等個人大宗消費品借貸在實踐中已經按照此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