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貼現始於1980年代,主要是幫助重大疾病的末期患者,特別是愛滋病患者,解決其經濟困境,而其典型的交易方式是保單貼現人將其保單賣給保單貼現公司,以換取其部份的死亡理賠金,保單貼現公司出售該保單給投資者,當保單貼現人死亡時,投資者即可從保單貼現公司領取死亡給付金額。
「保單貼現」(Viatical),保單貼現提供了一個面對財務困境的方案,保單貼現是將末期疾病病患有效的人壽保險單賣給第三者,以立即獲得一筆保單面值中相當大比例的現金。在此交易中,末期疾病患者先表示有意願讓渡他們的人壽保險單以獲得保單面值的一部分價金,藉由保單貼現公司將此保單轉賣給其他第三人或保單貼現公司以保單為質向第三人籌資,而最後此第三人或保單貼現公司將成為此保單的所有權人或受益人,且必須繼續支付保費,直到被保險人身故後才能領到此保單的死亡保險金。而其中間的差價便是投資報酬率,投資報酬率的高低取決於被保險人多久才身故。舉例來說:一癌症末期患者(A君),因面對龐大的醫療費用,故利用保單貼現的方式,向保單貼現公司(C公司)提出保單貼現的申請。C公司接受到申請後,開始尋找投資者(B君),進行撮合。B君購買此人壽保單之後,將資金匯入指定的信託帳戶,當A君死亡,保單貼現 C公司即會將身故保險金直接支付給投資人B君。
保單貼現的需求者:
保單貼現的需求者是指人壽保險單的被保險人,即欲請求保單貼現之人。
保單貼現公司與保單貼現需求者(即被保險人)簽訂保單銷售契約。另與投資人簽訂保單購買契約或證券購買契約,獨立簽訂二張契約,保單貼現人並未與投資人會面,完全由保單貼現公司撮合交易。
保單貼現的交易方式:
不論是保單貼現交易的賣方或投資者皆需了解保單貼現交易的整個流程,他們可以藉由對保單貼現運作過程的認知來保障他們自己的權利,亦可藉由此方式來了解保單貼現的實際內容。所以申請保單貼現交易的步驟可分為下列幾點:
末期疾病患者或老年人檢查人壽保險單是否符合貼現條件:
1.已超過可抗辯期(Contestable Period),通常為2年。
2.此保單必須有不可撤銷受益人(Irrevocable Beneficiary)的選擇條款,使保單貼現交易轉換受益人後即不可再任意更改原始保單的受益人。
3.人壽保險單的被保險人必須經由專業獨立的醫療檢驗醫師診斷為末期或慢性疾病患者。
(二)選擇保單貼現公司或保單貼現經紀人公司:
保單貼現賣方的人壽保險單所屬的保險公司必須是經由A.M Best 或Moodys 或 Standard & Poors等知名評等公司評等為”B+”以上的公司才能被投資。
(三)填寫保單貼現契約的申請書與授權書:
如同意個人醫療資訊公開調查授權書。且之後可能會收到一份公開說明事項、一份簡單的遵循事項和一些有關保單貼現契約的基本資料。
(四)保單貼現公司向保險公司確認保單與醫療記錄:
須具備有上述文件的授權才能讓保單貼現公司能順利的向醫療院所查取保單貼現交易賣方或被保人的醫療情況。
(五)保單貼現公司完成檢核:
以上的資料必須具備完全之後才能向其保險公司查詢人壽保險單之承保仍為有效的證明。
(六)保單貼現公司提交價金建議書給保單貼現人。
(七)申請者接受議價金額,保單貼現公司預存價金於銀行信託帳戶。
(八)變更人壽保險單之受益人及所有權人。
(九)價金轉匯至保單貼現人(以支票給付較多)。
(十)保單貼現人有撤銷貼現契約的權利(一般為15日)。
以上是保單貼現這各產品的大致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