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競爭和金融市場變化的環境下,企業融資決策和資本結構管理需要按照自身的業務戰略和競爭戰略,從可持續發展和為股權資本長期增值角度來考慮。其基本準則為:
(一)融資產品的現金流出期限結構要求及法定責任必須與企業預期現金流入的風險相匹配;
(二)平衡當前融資與後續持續發展融資需求,維護合理的資信水平,保持財務靈活性和持續融資能力;
(三)在滿足上述兩大條件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融資成本。融資工具不同,現金流出期限結構要求及法律責任就不同,對企業經營的財務彈性、財務風險、後續投資融資約束和資本成本也不同。
例如,對企業來說,與股權資本相比,債務資本具有三個主要特點:首先,債務資本的還本付息現金流出期限結構要求固定而明確,法律責任清晰,因此,它缺乏彈性;其次,債務資本收益固定,債權人不能分享企業投資於較高風險的投資機會所帶來的超額收益;再次,債務利息在稅前列支,在會計帳面盈利的條件下,可以減少納稅。儘管融資決策和資本結構管理的基本準則對所有企業都是一致的,但在實際中,由於企業產品市場的競爭結構不同,企業所處的成長階段、業務戰略和競爭戰略有別,企業融資方式與資本結構也存在差異。(壹讀)